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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內地

申辦婚姻登記

在香港締結婚姻

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以西曆計算),不論你們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均可選擇在香港登記結婚。

以下網頁為你提供辦理婚姻登記的詳情及須知,包括在本港或從香港以外地方以訂明表格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舉行婚禮的場地,以及為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婚姻補辦婚姻登記:

香港政府一站通 - 辦理婚姻登記

在中國內地締結婚姻

若你打算與愛侶在中國內地締結婚姻,須依照內地法規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內地登記婚姻工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或有關民政部門所確定的機關負責。

你可參閱上海市民政局的網頁,了解上海市居民與香港居民婚姻登記的辦事指南、政策文件及辦理機構資料。有關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手續及文件,請向相關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常見問題

我是香港居民,打算與內地居民在香港結婚。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打開
我是香港居民,打算與內地居民在內地結婚。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打開
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打算與內地居民在內地註冊結婚,內地有關部門要求我出示香港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有關申請手續應如何辦理?打開
我是香港居民,配偶是內地居民。配偶應如何辦理手續赴港探親或旅遊?打開
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內地居民在內地結婚後,應如何申請配偶往香港定居?打開
我是香港居民,妻子是外籍人士並持有外國護照。我妻子想隨我從內地來港定居,需要甚麼手續?打開
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內地居民在內地結婚。我們打算離婚,應如何在內地辦理相關手續?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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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