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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接受合資格人士(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台灣華籍居民)的申請。有關詳情,可參閱以下網頁:
任何人士如欲根據一般就業政策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必須在來港前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有關詳情,可參閱以下的香港入境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