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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欢迎旅客到访,并奉行开放的签证政策。目前,约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士可免签证来港逗留7至180天。任何人士如欲来港旅游或过境而并非享有免签证访港待遇,或打算逗留超过免签证访港期限,必须在来港前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内地、澳门及台湾的中国居民(居于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及居于海外的台湾中国居民除外)。
欲以访客身份来港的内地居民,须向内地有关当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适用的赴港签注。
有关详情,可参阅以下的香港入境处网页: